此功能为 v3.11.9 版本 的添加特性,自 2024/12/17 起系统才开始对打卡纪录进行异常判断。该功能的引入旨在提升考勤管理的精准度,帮助用户更清淅地了解出勤情况。建议用户更新至最新系统版本,并遵守打卡规范,确保出勤记录的准确性。
我的考勤纪录
打卡模式 > 我的考勤纪录
此功能用于显示自己在已排班或指定值班状况下的个人考勤纪录,包括实际出勤时间、打卡时间与排班(值班)安排等信息,方便对应工作时数与出勤状况做后续统计与管理。
注意:
- 若打卡时,并未选择已设置好的班表或指定值班,系统将无法判断预定工作时间与实际打卡之间的差异,因此该笔打卡数据不会被纳入此功能的考勤统计。
- 建议管理者先于「班表管理」中设置好各员工之班别与值班时间,并于打卡时正确选择对应的班表,确保考勤数据之完整与精准。
我的考勤纪录计算
打卡模式 > 我的考勤纪录 > 选取时间
在我的考勤纪录页面中,选择欲查找的时间区间後,系统会根据班表与实际打卡纪录,计算并显示约定出勤总时数(班表)、实际出勤总时数(不含加班)、加班总时数、以及迟到与早退等信息;默认查找区间为本月 1 日至当日,可根据需要调整起讫日期,以便更精准掌握自己的考勤纪录状况。
默认查找范围
系统默认的查找时间范围为「本月 1 日」至「今天」,可依实际须求调整开始或结束日期。
考勤计算前提
单一班表值班时段内仅有 实际开始工作打卡笔数 与 实际结束工作打卡笔数 相同才纳入考勤计算。
考勤计算 | 条件 |
---|---|
纳入计算 | 实际开始工作打卡笔数 = 实际结束工作打卡笔数 |
不纳入 | 实际开始工作打卡笔数 ≠ 实际结束工作打卡笔数 |
计算内容
系统会根据自己的「班表」与「实际打卡」纪录,计算并显示以下数据:
- 约定出勤总时数(班表):依照班表约定时段的总和。
- 实际出勤总时数(不含加班):用户实际按约定上下班时段打卡的约定工时总和。
- 实际打卡总时数(不含加班):用户实际按约定上下班时段打卡的时数总和。
- 加班总时数:加班打卡的时数总和。
- 迟到:在约定的上班时间(含弹性时间)之后打卡即视为迟到。
- 早退:在约定的下班时间之前打卡即视为早退,或实际工作时数不满约定班表要求也视为早退。
- 旷职:在约定的班表值班时段内无任何打卡纪录。
针对班表单一值班时段的分析:
- 约定开始工作时间 = 班表值班表定开始工作时间
- 约定结束工作时间 = 班表值班表定结束工作时间
- 约定工作时数 = 约定结束工作时间 - 约定开始工作时间 - 休息时间
- 实际工作时数 = 实际结束工作打卡时间 - 实际开始工作打卡时间
考勤 | 成立条件 |
---|---|
迟到 | 实际开始工作打卡时间 > (约定开始工作时间 + 弹性打卡时间) |
早退 | 实际结束工作打卡时间 < 约定结束工作时间 |
早退 | 实际工作时数 < 约定工作时数 |
旷职 | 实际开始工作打卡笔数 = 0,且实际结束工作打卡笔数 = 0 |
注意:
- 加班打卡纪录与加班申请当前无关联。
- 个人考勤当前尚未参考休假纪录与其比对。
约定出勤总时数(班表)
「约定出勤总时数」为排定班表中所有工作时段的总和,一般依据公司排班表所载明的起讫时间加总而得。约定亦或称为表定。
- 范例:若某人一周共有 5 个工作日,每日班表时数为 8 小时,则一周的约定出勤总时数为 40 小时。
实际出勤总时数(不含加班)
「实际出勤总时数」为用户根据正槼上下班卡纪录所累计的工作时数,不包含加班时段。
- 范例:若用户周一至周五每天都准时上下班,各日工作 8 小时,则该周的实际出勤总时数为 40 小时。
加班总时数
「加班总时数」为用户於正式工作时段之外,经核定或认可後所生成的所有加班工时总和。
- 范例:若用户周一在正式工作 8 小时后,又加班 2 小时,则该日的加班总时数为 2 小时。
迟到
-
一般情况
当用户在班表所订的正式上班时间之后才打「开始工作」卡,即视为迟到。- 范例:若值班时间是 9:00 开始,而用户於 9:05 才打卡,系统将自动标注为迟到。
-
弹性打卡情况
若公司采行弹性打卡制度,则迟到的判定依「表定上班时间 + 弹性时段」的最晚打卡时间为准。- 范例:弹性打卡时间为 1 小时,表定上班时间为 9:00,用户可在 10:00 前打卡而不算迟到;若于 10:05 才打卡,则视为迟到。
早退
-
一般情况
若用户於班表槼定的下班时间之前打「结束工作」卡,即视为早退。- 范例:排定下班时间为 18:00,用户於 17:50 打下班卡结束工作,系统将自动标注为早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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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时数不足情况
若用户的实际工作时数少于原先排定的工作时数,亦视为早退。- 范例:
- 弹性打卡时间:1 小时
- 表定上班时间:9:00
- 表定下班时间:18:00
- 若用户於 9:30 打卡开始工作,中午休息一小时,并于 18:00 下班,实际工作时间为 7.5 小时,低于原本应有的 8 小时,系统将判定为早退。
- 范例:
补充说明
- 如有弹性上下班制度,请特别留意是否符合公司槼定的最少工作时数或最晚可打卡时间。
- 迟到或早退的相关处置(如警告、扣薪或其他管理措施)应依公司内部槼章或人事制度另行订定。
- 为确保出勤纪录的正确性,请用户务必依照排班表设置之时间打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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